广州市白云工商技师学院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保障学生的人身及财物安全,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宿舍)的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班主任和生活老师作为学生宿舍安全的直接负责人,负责宿舍安全检查工作。生活老师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工作,形成记录,并将结果反馈班主任;班主任每周必须去本班级宿舍检查一次安全工作,有问题及时和生活老师沟通处理。 2、宿舍电路为限制负荷配置,学生宿舍内禁止存放和使用违规电器:大于1000瓦吹风筒、电饭煲、热得快、电热杯、电磁炉、电烧水壶、卷发棒等大功率电器。 3、学生宿舍严禁私接电源和乱拉电线,注意用电安全;严禁学生擅自触摸、调试、破坏宿舍配电装置;离开宿舍前必须断开各种电源插头,关闭水源,锁好门窗。 4、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用具;严禁携带各种火源和动物,如:蜡烛、酒精炉(灯)、猫、狗等;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危险品;严禁存放细菌、病毒标本、剧毒及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点蚊香要用带盖的铁盒,放置安全位置。 5、学生宿舍内严禁存放使用管制刀具、实训工具。学生宿舍内不准挂布帘和床围子;不准在电器、照明设备上悬挂装饰物品。 6、不准随意移动、拆卸消防设施和安全通道指示标志,爱护各种消防和监控设备设施。严禁损坏楼道内的消防和监控设备设施,严禁堵塞消防设备。 7、学生宿舍男、女生楼内禁止异性出入(经批准登记的人员除外),宿舍内不准留宿外人。 8、宿舍楼早晨7:00开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按要求21:30后严禁外出,不得晚归和夜不归宿,晚归者必须出示证件,登记后方可进入宿舍,未经许可学生不得在外留宿;班主任每天晚上要进行晚点名,不在宿舍的学生要清楚去向;周末或节假日班主任要审核《周末离校签到表》,按时上交。 9、学生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对公寓区内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给班主任或值班老师;宿舍楼内不准推销和销售商品,不准发放广告宣传单。 10、学生应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大量现金要存银行。发现失窃等情况时应注意保护现场并第一时间报告校卫队、值班老师、班主任帮助查找。 11、宿舍内不得喝酒、吸烟、赌博、吸毒、聚众闹事、打架斗殴、起哄、传播、复制、贩卖非法出版物,不准进行非法传销、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准饲养宠物,不准攀爬窗台、阳台、围墙和护栏等设施、不准让人从阳台入室和出室、不准私自打开逃生窗。 12、宿舍过道、紧急通道、楼梯口处不准停放自行车等阻碍通行的物品。 13、不准高空抛物,不准在窗口、阳台向外乱倒污水,乱扔杂物。 14、学生宿舍内若遇突发性安全事件,应及时将情况上报班主任、值班生活老师、学生处、校卫队等相关部门。 15、宿舍内不准存放使用有安全隐患的其他物品,不得有违纪违法的其他行为。
宿舍实行校、系、班晚点名,对学生实行动态管理。 (一)要求: 1、在校住宿学生晚上实行晚点名制度,不得无故晚归和不归,特殊情况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的同学必须出示假条(学生短信请假,出示班主任短信批复的请假信息),否则视为夜不归宿。 2、节假日期间,各班级要上交《周末离校签到表》,根据学生离校情况对留校学生进行宿舍晚点名。 3、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校卫队在晚21:30实行只进不出,对21:30要外出的学生要与班主任核实,对班主任同意外出的学生进行登记(学生疾病就医、突发事件除外)。 (二)措施: 1、班级: 1)晚点名时间:每天晚上(包括周六周日)19:30至22:30。 2)以宿舍为单位,班主任指导班干部、宿舍长组成宿舍晚点名小组分别进行检查。 3)实行宿舍晚点名常规报告制度。若有学生未在宿舍或当时未归,由宿舍长负责电话联系,督促其22:30前回宿舍。如果宿舍长联系后未归或联系不到未归同学,则报告给班主任,由班主任联系跟进督促其返校,班主任联系不到,班主任直接通报家长,确认学生去向。班主任及家长都无法确定去向的,要报告给系学生管理副主任,等学生回校后班主任要跟进处理。 2、系级: 1)晚点名时间:每天晚上(包括周六周日)19:30至23:00。 2)各系家园中心主任统筹自管会负责本系晚点名。自管会学生干部抽点完成后,反馈给家园中心主任,家园中心主任统一反馈在系级班主任群,班主任对照检查情况与本班级晚点进行核对,确认学生是否在宿舍。 3)系学生管理副主任要对本系晚点名情况进行跟进询问,监督班主任及自管会晚点名落实情况。督促班主任处理晚归和夜不归宿学生。 3、校级: 1)晚点名时间:每天晚上(包括周六周日)19:30至23:00。 2)生活老师根据自己负责区域情况不同,按时抽检学生宿舍,同时重点宿舍和晚归学生要经常抽检。 3)生活老师点名不在宿舍学生,反馈给班主任跟进处理,班主任将处理跟进的结果反馈给生活老师并做好记录;班主任无任何反馈信息,生活老师联系系值班老师或学生管理副主任督促班主任跟进处理未返回宿舍的学生并确认学生去向。班主任无法确定学生去向的,等学生回校后要跟进处理。 4)节假日,生活老师根据《周末离校签到表》点名。 5)生活老师晚点名情况及时反馈、记录、通报,公寓中心对系进行考核。 6)校卫队严把校门和宿舍区进出关,新冠疫情防控期间21:30后,只准进不准出,且21:30以后回来的晚归学生和早上7:00前回来的早归学生要如实登记上报。 1、学生违反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纪者,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有关条款给予相应处分,并取消其本年度参评各类先进个人及奖、助学金资格。所在宿舍取消本月参评“文明宿舍”的资格。 2、对违规用电者一经查出,违规者应主动将违规电器移出宿舍交班主任或生活老师存放。凡不能做到“人离电断”,在通电状态下的电器均按违规电器处理。对不能说明违规电器使用人的宿舍,所在宿舍成员共同承担相应违纪处理。对屡次使用违规电器经批评教育无效者,将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3、对于干扰、阻碍学生工作人员和宿舍管理人员正常履行宿舍检查或依法、依校规执行公务者,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4、因在宿舍内使用违规电器、火源给他人人身、财物及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肇事者应当按有关规定负责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对当事人给予相应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追究其责任。 5、对于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滋事,未经允许擅自留宿外人或在外留宿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6、无故晚归或不归的同学,学校将按照校规校纪进行严肃处理,擅自无故夜不归宿、经常晚归屡教不改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若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7、各级晚点名工作一定要仔细认真,不准欺瞒,信息互通。未按要求进行晚点名工作,造成严重后果,按行政事故处理办法给予相关责任人处理。 8、学生在宿舍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追究法律责任。 9、由于管理人员工作失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按《教学和行政责任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四、本制度由学生服务与发展处负责解释。 学生服务与发展处 202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