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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技学生操行评定办法

发布时间:2018-08-22
学生的操行是衡量学生品行和德育效果的综合指标,操行评定是学生德育考核的重要内容。为了加强学生德育工作的管理,根据《广东省技工学校德育大纲》要求,以《广东省技工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依据,特制定本办法。学生操行评定包括操行成绩评定和操行评语两个部分。
1 操行评分标准
1.1加分项目及标准

 

序 号
加 分 项 目
加 分 标 准
        1   
担任学生干部或其他社会工作成绩显著者
班级干部2分、系级干部5分、校级干部(社团协会会长)10 分。每学期末一次性加分,必须是成绩显著者
        2   
积极参加义务劳动或志愿服务
每次加2分
        3   
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见义勇为者
每次加3分
        4   
被评为省、市、校、系学期(年)先进个人
系级5分、校级10分、市级15分、省级20分,每学期末一次性加分
        5   
被评为“文明班级”
每月末每人加2分
        6   
被评为“文明宿舍”
每月末每人加2分
        7   
被评为“文明学生”、“文明标兵”
获评当月文明学生加5分,文明标兵加10分
        8   
参加省、市、学校、系组织的知识技能竞赛、文体比赛获奖
获奖当月,系级加3分、校级加5分、市级10分、省级15分
        9   
向学校各种刊物或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投稿被采纳
在《白云青年》上发表每篇加2分、在《白云技师报》上发表每篇加3分、在一般性正式刊物上发表每篇加5分、在国家核心刊物上发表每篇加10分
      10
积极参加业余党(团)校学习并结业者
团校结业当月加3分,党校结业当月加5分
      11
一周全勤(请假也是缺勤)
加3分
      12
能积极改正错误、表现良好,处分被撤消
加10分

 

 
 
1.2扣分项目及标准

 

序 号
扣 分 项 目
扣 分 标 准
1
有错误或反动言论,经教育不改
每次扣5分
2
拉帮结派,搞小团体、同乡会
组织者每次扣20分,参加者扣10分
3
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或在活动中不守纪律
每次扣1分
4
侮辱或辱骂他人
每次扣5分
5
打架斗殴
每次扣20分
6
打麻将、赌博、酗酒
每次扣10分
7
吸烟
在校园其他场所吸烟每次扣2分,在宿舍内吸烟每次扣5分
8
破坏公物、损人利己、破坏绿化环境卫生
每次扣5分
9
偷窃、窝赃或打击报复举报人
每次扣20分
10
不诚实守信,挑拨离间、唆使他人违反纪律
每次扣5分
11
不讲文明礼貌,不尊重教职工和学生干部
每次扣2分
12
不正确佩戴胸卡者、不按规定穿工服、校服者
每次扣2分
13
染发、蓄长发、理怪异发型、剃光头、戴首饰或穿奇装异服
发现一次扣5分
14
穿拖鞋、背心进入教室、实训室
发现一次扣2分
15
男女生在校园内搂抱、接吻
发现一次扣5分
16
旷课(含早操、升旗、早读)
每节扣3分
17
迟到、早退
每次扣1分
18
晚归、不按时就寝、宿舍熄灯后讲话
每次扣2分
19
夜不归宿
每次扣5分
20
扰乱公共秩序、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起哄
为首者每次扣20分,协从者扣5分
21
不遵守课堂纪律,在课堂上讲话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每次扣1分
22
不遵守实习安全、文明操作规定,不服从老师安排
每次扣1分
23
不按时完成作业的或抄袭他人作业
每次扣3分
24
考试作弊者,视情节轻重
情节较轻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每次扣20分
25
起床后不按要求整理内务
每天扣2分
26
宿舍卫生脏乱差
每人次扣2分
27
教室卫生轮值时不打扫卫生或打扫不彻底
每人次扣2分
28
集体劳动或卫生大扫除不参加
每次扣2分
29
将食品饮料带入教室宿舍,或将盒饭带入宿舍,在教室宿舍内乱丢、乱吐、乱倒、乱涂、乱贴等
每次扣3分
30
受到警告处分
每次扣10分
   31
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每次扣20分
32
受到记过处分
每次扣30分
33
受到留校察看处分
学期操行成绩直接认定为不及格

 

2评定程序办法
2.1操行分=基础分+加分-减分,学期操行成绩总分超过100分,则记100分。
2.2每学期开学每个学生操行基础分为80分,班级每周公布,当周操行分作为下周起评分。每月进行一次评议,由辅导员主讲。
2.3每学期末,以班为单位进行总评。辅导员要写出学生操行表现评语,提出操行等级,并将学期总评成绩填入学生本人的《学籍表》和《学生成绩通知书》。
2.4辅导员对学生的操行表现平时要认真作好记载,以备检查。
2.5操行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
优:90~100分;良: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
2.6学期操行成绩优秀作为学生参加评选各类先进个人的必备条件之一。
2.7学期操行成绩低于30分或两学期操行成绩均不及格者取消学籍降为试读生,试读期为一学期,超过一学期操行分仍不及格者予以劝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