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党校】第四十二期青年党校第六次授课“党员的义务和权力”
2023年3月9日18:00-19:00
广州市白云工商技师学院
第四十二期党校第六次授课
第六次授课由马建霞处长主讲
地点:学术二
主题:“党员的义务和权力”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历史,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关键词:学习
•学习的内容主要包括。
•学理论,学知识,学技能。
党员权利是党章规定的党员应当享有党内的各项权利。在党内,每个党员都是平等的,都有同样的权利共同管理党的事务。
•是党章规定的,赋予党员参与或从事党内某种事项或活动的行为能力。
•是党员以主体身份积极参与党内事务的重要体现。
•党员能更好地发挥作用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保障。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关系。
•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党员行使权利的时候,也是在为党尽义务;党员在尽义务的同时,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没有一定的民主权利做保障是不行的。
在我们党内,党员权利和党员义务都是党员行动准则不可缺少的内容,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依存,辩证统一,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是保持党员先进性的必然要求。党章中把党员的义务写在了权利前面,可见,在党组织中,义务是重于并优先于权利的。当权利和义务相冲突时,权利必须让位于义务,服从于义务
党员在行使权利时需要处理好两个关系:
•一是要出于公心。党员的权利是为了保障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更好的为党的事业做出贡献。因此,行使权利的前提是立党为公。党员无论行使权利的哪一条,都要从有利于党的事业出发。
•二是要坚持原则。常员在行使权利时,应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摆在第一位,敢于指出党的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敢于同党内的消极现象作斗争。在原则问题上,党员应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不怕压力,不怕打击报复,敢于行使自己的权利。
学生服务与发展处
2023年3月10日